据click2houston 5月6日报道 哈里斯县西北部一起疑似入室盗窃案中发生的致命枪击事件,让人们重新关注德州的“城堡原则(Castle Doctrine)”,以及房主何时可以合法使用武力自卫。

(标题截图)


哈里斯县警局的警员表示,周二夜间,一名房主开枪打死了一名疑似入室盗窃的嫌犯,该嫌犯涉嫌破门而入。该房主被拘留接受问询,但调查人员表示,随着调查的继续,可能不会提出指控。

此案凸显了德州最受广泛讨论的自卫法之一:城堡原则。

尽管有这个常见的昵称,但德州并没有一部实际的法律叫做“城堡原则”。相关保护主要见于《德州刑法典》第9章,特别是第9.31条和第9.32条,这两条对自卫和使用致命武力作出了规定。

休斯顿地区辩护律师Rick Detoto说:“城堡就是你的家、你的居所,你没有义务撤退,你完全有权保卫你的城堡。如果有人破门而入,那么法律上推定你在此情况下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https://x.com/KPRC2/status/2052181645399072951

根据德州法律,如果人们合法身处某地、没有挑起对抗,并且合理相信立即使用武力是必要的,那么他们在使用武力之前通常没有撤退(躲避)义务。

“城堡原则”在德州意味着什么

这个说法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其理念是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意味着人们有权保护它。

在德州,该法律的范围超越了单纯的房屋。相关保护还可以适用于以下场所:

- 住宅或居所
- 有人乘坐的车辆
- 工作场所或营业场所

Detoto表示,该法律广泛保护人们居住或合法占用的场所。“可以是公寓,可以是酒店,可以是房车。从根本上说,法律要阻止人们闯入你的房子抢劫。”

《德州刑法典》第9.32条规定,当某人合理相信立即使用致命武力对于防范他人使用致命武力或阻止某些暴力犯罪(包括抢劫、严重抢劫、谋杀和性侵犯)是必要时,致命武力可能被认定为正当。

该法律还设立了在特定入室情况下有利于房主的法律推定。Detoto说:“如果有人闯入你的房子,法律就推定使用致命武力是必要的。”

如果案件后来被调查人员、检察官或大陪审团审查,这种推定会变得重要。

德州法律允许房主“一见到侵入者就开枪”吗

未必。

法律专家提醒,“城堡原则”并非允许房主向任何进入房屋的人开枪的全权授权(blanket authorization)。

德州法律仍然要求当事人合理相信立即使用致命武力是必要的。

Detoto说:“当我说‘推定’时,还需要区分使用武力和使用致命武力。你必须合理相信自己面临被杀死或受重伤的危险,才能使用致命武力。”

这就是为什么调查人员仍然会审查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包括:

- 嫌犯是否非法进入
- 威胁是否是即时的
- 房主是否有理由担心遭受严重伤害
- 开枪者是否挑起了对抗

警方和检察官还可能会审视所感知到的威胁是否已经结束。

德州也是“坚守阵地(Stand Your Ground)”州

德州在许多自卫情境中取消了传统的“撤退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满足以下条件,陪审员通常不能考虑其在使用武力前未能撤退的事实:

- 合法身处该地
- 没有挑起事端
- 没在实施犯罪

Detoto说,许多人误解了这些保护可能有多广泛。他说:“如果有人拿着武器走向你,而你相信立即使用致命武力是必要的,你不需要撤退。每个案件都不一样。”

该法律有时也可适用于家庭以外的地方,尽管这些情况在法律上通常会变得更加复杂。

例如,在车道、前院或停车场遇到威胁的人可能仍然可以根据德州法律主张自卫保护,但调查人员会仔细审查威胁是否足以证明使用致命武力是正当的。

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保护财产吗

在保护财产方面,德州的法律比许多州都更为宽泛。根据《德州刑法典》第9.42条,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阻止以下犯罪可能被认定为正当:

- 入室盗窃
- 抢劫
- 纵火
- 夜间盗窃
- 夜间刑事毁坏

不过,法律专家警告说,法律的这一部分受到严格审查,且经常被误解。

该法条并不自动允许某人开枪射击正在偷窃财产的人。调查人员仍然会评估使用致命武力是否立即必要,以及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保护或追回财产。

为什么房主仍可能被拘留或调查

关于“城堡原则”最大的误解之一是,房主在开枪后不会被逮捕或调查。

这是错误的。

即使在某些可能适用自卫保护的情况下,执法部门仍然会调查枪击事件在法律上是否正当。这通常包括问询、法医证据审查以及提交大陪审团审理。

Detoto说:“每个案件都不一样,人们的反应都是即时的。陪审团要审视当时的情况。大陪审团也要审视。”

结论

德州拥有全美最广泛的自卫保护之一,尤其是在家中、车内和营业场所内。在许多情况下,法律通常允许人们自卫,而无需首先尝试撤退(躲避)。

但涉及“城堡原则”的案件仍然高度依赖具体事实。最终,调查人员、检察官和陪审团仍然会审查房主的行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否合理。


编译:He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