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铭律师

孟晚舟的律师3月3日对外披露,孟晚舟已对加拿大政府提起民事诉讼,原因是在没有告知她被逮捕的情况下,对她进行了长时间的询问,并没有告诉她拥有请律师的权利。孟晚舟同时指控加拿大海关查询了她的笔记本电脑,以寻找对她不利的相关证据。加拿大海关的这一做法,违反了加拿大宪法赋予她的相关权力。

我认为孟晚舟起诉加拿大政府一案的关键是:孟晚舟被捕的时间点。如果孟晚舟一入关即遭加拿大警方的逮捕,随后加拿大警方对她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询问,那孟晚舟的民事起诉就有成功的可能性。

如果加拿大警方没有立即逮捕孟晚舟,而是对她进行了很长时间的盘查,那么加拿大警方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因为这个时候孟晚舟还没有被正式逮捕,也就谈不上宪法权利受到侵犯。

我的很多客户都有在过海关的时候被长时间盘查问询的经历。大部分人在询问结束后被放行,少部分人在询问结束后被逮捕。那些被逮捕的人,因为在问询过程中还没有处于被捕的状态,想状告海关侵犯了自己宪法权利的事实依据就不存在。

我本人认为,认定孟晚舟宪法权利是否被侵犯并不难,只要查阅孟晚舟的入关时间和她在逮捕令上签字的时间,就可以知道加拿大警方是在孟晚舟一入关就将她逮捕,还是对她进行了长时间的盘问后才将她逮捕。

如果孟晚舟一入关即遭到加拿大警方的逮捕,那么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孟晚舟的律师用了三个月时间才意识到孟晚舟的宪法权利遭到侵犯并对此事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