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8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在《联邦公报》上正式发布一份拟议规则(NPRM),计划对 F类留学生签证J类交流访问学者签证进行重大调整。








规则的主要变化有什么?可能给我们造成什么影响?

*取消“D/S”,改为固定停留期限

- 以往留学生、访问学者只要维持I-20/DS-2019,就可以合法停留在美国。

- 根据拟议规则的安排,今后,大家的身份截止日将按照学制改为确定日期,最长不超过4年
硕士一般学制是1到2年,所以入境后F-1身份一般会给1到2年有效期。

- 到期前必须向USCIS申请延期




*对F类留学生的限制更严格

- 必须在最初录取的学校完成至少1学年的课程才可转学(除非有特殊豁免)。
- 读研期间禁止更换专业方向。
- 完成学业后,只能进入更高学位就读,不能平级或降级。
- 毕业或OPT(实习)结束后,宽限期从60天缩短到30天
- 语言学习总时限制为24个月,包括假期。
- 因学术停学、屡次挂科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学业,不再是合理的延期理由。



*对留学生、访问学者、外国新闻媒体人员的监督增强

- 延期将需要打指纹
- 入境或延期时,DHS可直接审查申请人是否遵守身份要求
- 一旦超过停留期限,立即开始累计“非法滞留”天数,触发3年或10年的入境禁令



为什么要这么改?

DHS认为,过去的D/S制度给了学校、交流项目较大的操作空间,但移民局缺乏直接审查机会。这导致:

- 有学生或学者以不断转学、换专业的方式在美滞留十余年甚至数十年
- 部分学校或负责人参与“挂学籍”造假,收取费用为并未真正学习的留学生维持合法身份;
- 在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对学生签证潜在风险的关注度更高,希望有更严密的监管。

因此,DHS认为“固定期限 + 延期申请”能提供更多直接核查的机会,降低欺诈和滥用风险


说的也有一定道理,这么改增强了USCIS的监督职能,可以更及时发现违规居留、欺诈行为。

但……按照目前USCIS的审理效率和案件积压情况,如果不能大量扩编,这真的是个好主意吗?



如此对待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我们能同意吗?

截至9月29日,目前还在征求意见:
https://www.chineseinla.com/la_weblinks/task_view/id_29110.html

留言要按照格式和要求发送,不然不会被DHS采纳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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