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随时都可以解雇员工,如果雇主和员工没有签订关于工作期限的劳务协议雇主随时可以解聘员工,员工也可以随时离职。
在美国不管解雇员工是多么的合法,员工也可以为了利益告雇主。
在加州有19万律师,而这比全中国13万律师还要多,在洛杉矶美88个人就有1个人是律师,比警察还多。
所以无论雇主辞退员工的方式是多么合理、多么有感情,只要员工愿意都会有一个律师代表雇员起诉雇主。作为雇主会不会被告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雇主被告后有没有证据证明为什么辞退员工。
任何一个代表雇员的律师很轻易地就能找出雇主在辞退雇员时有利于雇员的诉讼理由,比如有歧视、没付加班费等。
作为雇主一方最好有书面证据证明是因何原因而辞退雇员的。
雇主可能会因为很多理由而解雇员工:比如报复员工,这是合法的,但是雇员律师会将其转换成歧视行为,所以雇主想要解聘员工书面文件非常重要。
如果没有书面上证据,陪审团会认为解雇理由不合理。
如果没有书面证据,雇员律师会指控雇主因为做了不合法的事情被雇员举报而辞退雇员,这种辞退方法是不合法的。
证据是凭纸来看而不是通过嘴巴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