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在异国的情况下,美国的法院需判断是否具有管辖权,管辖权的基础为标的或行为在美国。
如果有管辖权,原告需将起诉状送达被告。
可以通过个人送达(personal service )的方式送达到被告在美国的居所或本人手上。
如果被告在美国没有居所,美国的起诉状需通过海牙公约送达给在中国的被告。
诉状送达后30天内被告没有回复,在美国的原告可以做出下一步的措施,缺席审判(default judgment)。
缺席判决生效后,原告可要求执行。
现在所在地法院对此案件有管辖权。
要点二 送达诉状送达人采取多种送达方式,均未找到被告时可采用代替送达(substitute service)。
法院会审判看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执行。
法院认为判决可执行就会按照美国的判决进行执行;如果法院认为判决不可执行时会将判决书退回到请求执行方。
作为中国被告,有民事判决的记录不会影响被告出入境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