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规定首付款不得超过1000美金或不得超过承包总价的10%,两者取最小值。
这是为了避免承包商拿到过多的首付款后跑路或拖延时间。
承包商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第二点 同超过500美金要附上屋主通知书(Notice To Owner)加州建商管理委员会规定通知书必须放在合同签字的上方。
承包商必须提前告知屋主,一旦屋主未给付工程款承包商对房屋有工匠留置权。
若不附上屋主通知书承包商会付出巨大代价。
告知义务是法律规定的。
第三点 工程尾款加州规定必须留尾款,惯例是留5%尾款。
施工结束后屋主要到政府领取完工令。
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系,即每一面墙、每一片地板单价来合算总价;
总价不可调,风险都由承包商负责;
总价可调,风险可以有屋主和承包商协商负责;
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总价可调合同。
后收钱,以工程量验收为准,由承包商先垫付;
先收钱,承包商不垫资,先收钱再施工。
小额合同承包商不垫资,在政府项目上承包商才会垫资。
第二点 尾款扣留尾款对双方都不好。
用履约保函替换尾款。